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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二级中心组学习创新案例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张红丽    文章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1-04

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三全育人”试点校建设,根据《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乐山师范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决定开展2024年二级中心组学习创新案例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中心组学习创新案例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创新案例与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旨在展示交流各二级党组织加强中心组学习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认识成果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推动理论武装,进一步创新政治建设与思想建设工作思路,进一步探索新时代下加强中心组学习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新路径,不断提高我校理论武装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征集范围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

三、报送要求

1.真实性。必须来源于各二级党组织在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实践,不得虚构。

2.创新性。必须围绕新时代背景下高校基层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难点、热点,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在破解政治思想学习难题、推进理论武装工作上有新举措。

3.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它总支、其他单位加强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4.实效性。对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成果,案例文本需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详实、语言精练,具体详见《创新案例与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

五、案例评审

党委宣传部通过网络展评与专家会审相结合方式,综合评选出中心组学习最佳创新案例、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优秀典型案例,纳入年度宣传思想绩效考核。

六、成果宣传

(一)在年末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对获奖案例进行集中表彰。

(二)编印《乐山师范学院政治思想与理论武装优秀案例集》(暂名),为各二级党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参考。

(三)结合案例具体情况,支持中心组学习最佳创新案例、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优秀典型案例申报学校思想政治研究中心课题,并为列为中心课题的项目提供专项经费支持,鼓励优秀案例成果进一步理论提升和实践完善。

七、提交办法

2024年11月20日前,将案例《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党委宣传部(弘毅楼406室)丁壮老师处,同时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党委宣传部数据提交系统。

附件:二级中心组学习创新案例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典型案例申报表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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