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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校内新媒体平台审核备案的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宣传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1-13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微博、微信管理暂行规定》乐师院委宣【2015】10号文件,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校内新媒体平台审核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1. 核验时间

    2019年11月15日止11月26日

  2. 核验范围及重点

    凡是由校内各部门、学院或学生组织注册运营管理、含有学校(或学校部门、教学院、学生组织)名称或简称的微信微博公众号均需按规定进行年度审核备案。

  3. 备案内容

  4. “两微”主办单位是否具有独立的内容审核制度,是否全面履行“谁主办谁审核”的职责,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5. “两微”主办单位是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是否存在内容的低俗问题。

  6. “两微”主办单位推文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存在编校差错率高,编校质量低下问题,是否在2019年宣传部的审读被通报。

  7. “两微”主办单位是否建立了专门的后台管理及留言回复队伍,定期对后台账号密码更换,保证后台的管理的安全性。

  8. 备案与注册

  9. 凡是需要通过腾讯或新浪官方认证的公众号实行校内注册申请,请在oa系统中填写微博微信申请表,注册认证工作长期进行,不集中开展。

  10. 此次为年度统一备案,所有公众号包括但不限于已经通过腾讯或新浪官方认证通过的公众号都需进行备案。

  11. 在规定备案期内未主动申请备案,或者备案未通过的将取消官方主页上的二维码展示,并作出暂停公众号使用的处理,待下一年备案时间内重新申请备案。

  12. 备案工作要求

  13. 严把数据审核关,确保年度备案核验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严格填写微信、微博备案表(oa上提交),特别是一些重点数据,如粉丝数、推文数、浏览总数等数据务必确保准确无误。

  14. 严把内容审核关,切实强化新媒体平台内容的严肃性。各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按照要求逐一对照审查,特别要做好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把关工作。

  15. 材料报送要求

    “两微”主办单位参加年度备案,应提交一下相关材料:

  16. 备案公众号的年度运营总结,包括粉丝数、推文总数、推文浏览总量、是否存在编校质量问题、是否存在内容低俗问题。(特别强调:订阅号月平均推文总数不足1条的将不予通过备案,服务号可不受此条款约束。如提交的报告过于简单也不予通过,报告中还应包括参加融媒体工作坊的学习体会。)

  17. 备案公众号的审核把关制度,如还未建立制度的将不予通过备案,审核把关制度请以单独的文档附件随发。

  18. 请认真阅读oa系统中的微信微博备案表,并认真如实填写,表中的管理人发生变化的请及时修改。

  19. 请提交备案公众号的较大尺寸的二维码,请不要提交经过美工修饰过的二维码,务必确保二维码的正确性。

  20. 请备案公众号加入新媒体联盟群(群号:438355269),请申请加入时注明你的真实姓名及公众号名称、你的职务。备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联系。

    联系人:梁晨,联系电话:18981387167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