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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网页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宣传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6-03

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机构调整与招生宣传需要,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站窗口功能作用,积极展现学校良好的互联网形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网站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对部门网页信息认真梳理、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机构调整后本单位的部门网页名称是否修改,以及网页是否存在过期内容或不规范图文信息。请本次机构调整所涉及的相关单位于624日前完成本单位网站框架搭建、内容完善或修改,新成立单位于74日前完成本单位网站内容建设,职能未变动的单位(含各教学院)于620日前完成本单位网站信息内容更新,学校官方主页“机构设置”调整更新由教育信息技术中心66日前完成。

二、因应机构改革后加强校内网络安全管理需要,党委宣传部会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将对机构调整所涉及的单位的学校新闻文化网投稿帐号与密码、审核人员名单进行重新调整设置。请职能未变动的单位(含各教学院)、职能有部分调整的单位于66日下午400前,新成立的单位于74日前,将本单位信息员、分管领导名单(见附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党委宣传部姚志辉处,同时领取新闻文化网本单位新的投稿帐号与密码。

三、严格落实网站管理责任制,各单位信息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网络阵地管理职责,认真负责网站的维护、信息的审核和上传,对本单位网站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近期建设发展、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内容要及时进行更新,切实维护本单位良好的互联网形象。

四、严格落实新闻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主页管理办法(暂行)》(乐师院委宣〔201614号)、《乐山师范学院新闻发布实施办法》(乐师院委宣〔20158号)、《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办法》(乐师院委宣〔20169号)要求,认真落实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各单位信息员是本单位网络信息发布的直接责任人,把好信息发布的第一道关口;各单位分管领导是本单位网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好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本单位网站管理规范、网络信息发布安全。

五、党委宣传部会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624日起对各单位网站信息更新、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新成立单位网站的专项检查从74日起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校内各单位信息员、分管领导填报表

党委宣传部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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