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9〕26 号)《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乐师院委〔2019〕12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以“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
二、活动时间
2019年5月——10月
三、活动内容
(一) 开展师德师风大学习,凝聚思想共识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通过组织生活、座谈会、研讨会、主题演讲等形式,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重点,围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学习材料详见附件1),深入开展以“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为主题的大学习,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和“四个引路人”的示范标杆,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牵头部门: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
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时间:5月
(二)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提升职业素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及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乐师院委〔2014〕54号)、《乐山师范学院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委〔2017〕57号)、《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乐师院委〔2017〕73号)、《关于<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乐师院委〔2018〕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及教职工岗位实际,深入开展大讨论,对照标杆、查找问题和差距,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増强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不忘初心、潜心育人。
牵头部门: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处
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时间:5月
(三)开展“我看立德树人”征文活动,强化师德行动
征文内容:着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讨师德师风建设的策略、路径和方法;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立足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争做“四有”好教师,分享师德感悟、讲述师德故事。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征文活动,征文形式从论文类、调研类、师德故事类三方面任选其一(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时间:5月25日
(四)开展师德师风大总结,凝练师徳成果
围绕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校内各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撰写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心得体会。学校组织开展师德建设工作优秀实践案例、理论创新案例、调研报告等成果征集活动,并对优秀成果和典型经验予以刊载、报道,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工作质量与水平。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综改办
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时间:9月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与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把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考核。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第一责任人,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师德建设的工作合力。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与工作载体,使活动喜闻乐见,丰富多彩,入脑入心,取得实效。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5月28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报送1篇及以上征文到宣传部。9月3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师德师风建设理论研究成果和经典案例报宣传部。
(四)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通过新闻文化网、校报、广播站、学校官方新媒体等广泛报道、积极宣传,形成活动开展良好态势。
联系人:曹旭,电话:0833-2276347
附件1 学习材料推荐目录
附件2 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征文要求
党委宣传部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