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9日至2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乐山师范学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12月14日,巡视组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视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强化责任抓整改。学院党委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反馈意见当天,学院党委立即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下设资料及综合协调组、督查组、宣传组三个工作小组。学院党委书记杨胜宽、院长胡丹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范华,学院党委副书记陈立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党委常委任小组成员并分别牵头负责整改。针对巡视组指出的5个方面13个类别的问题,制订了《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及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相关单位主动认领任务,制定出整改落实具体方案。接到反馈意见后,学院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6次,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2次,学院领导牵头召开专项整改工作会29次,巡改办坚持每周例会制度,持续有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动真碰硬抓整改。学院党委直面问题,多管齐下,确保整改落实不折不扣。一是实施挂账管理,建立起学院《巡视整改台账》,将每项整改任务对表交账、逐一销号。二是实施痕迹管理,巡视整改工作启动后,学院每周形成《巡视整改日志》,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实时记录。学院党委实施督查管理,发布督查通报6期,开展整改工作专项督查17次,保证整改落实进程及质量;线索查处不回避问题,对巡视反馈信访件中涉及的每个问题都组建调查组专项督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三是实施透明管理,建立了整改落实专题网,对整改事项进行实时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专题网站反映整改落实信息124条,其中发布《对标高质量 拒绝“急就章”》等巡视整改周评文章7篇,网站累计点击阅读量2.6万余次;学院党委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巡视整改简报》9期,接受巡视组指导,切实提高整改成效。
(三)标本兼治抓整改。学院党委既立足问题立改立行,又着眼长远建设发展,确保反馈问题不二过。突出问题导向,以二级学院设备采购管控、科研经费管理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推动解决当前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以建章立制促进建设发展,针对工程建设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审计监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一系列改革举措,已新制发37项制度,12项制度正在修、制订中,切实以健全的制度规定,清晰的过程管理,规范的权力运行,体现整改成效,促进学院发展。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整改
一是着力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履责情况纳入年终测评考核;制定《落实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明晰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委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党员干部既要搞好业务,又要抓实党建,对各二级党组织党建绩效进行评议考核;严格实施《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基层党组织工作,不断强化党建工作责任。通过整改,党建工作的地位充分凸显,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明晰,党建工作意识明显提高,能够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学院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是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学院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及“三会一课”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讲党课制度,明确了授课主体、对象、形式、内容;各二级党组织制定了2017年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讲党课的初步计划和推进措施,学院加强落实情况督查;探索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通过整改,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讲党课情况落实较好,2017年起学院在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了普通党员讲党课制度。
三是认真清理整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查找出来的尚未彻底整改的问题。将清理出的问题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反思和下一步整改工作,全体处级干部认真查找自身还存在的问题,形成对照检查材料、拟定整改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加以整改落实;学院党委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继续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杜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到位的情况。目前对照检查确定的整改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措施、整改台帐正逐项落实,如教职工期盼的附属幼儿园建设正在加紧推进;各级党组织认真坚持“三严三实”党课、学习、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经常化。
四是大力提高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强化党支部书记的角色意识和党建意识;加大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教育力度,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和述职评议,不断提升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业务水平,根据考核结果落实教工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津补贴,强化支部成员党建责任意识。通过整改,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有所提高,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党总支书记布置一项工作做一项工作的被动工作现象。
2. “两个责任压得不实”整改
一是抓实党风廉洁建设。学院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办法》《党内监督实施办法》,同时在党委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分别新设了督查科和纪检科,明确督查内容、检查方式和结果运用,为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党风廉洁建设在党建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大幅提高,2017年起,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明、询、报、查、评、究”六步工作法,全面强化党风廉政责任落实;积极配合市纪委依纪依规对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处理,组成专门调查组认真核实处理移交学院的信访件;采取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落实廉政教育,巡视整改以来,党委和纪委集体约谈57人次。通过整改,学院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责意识大大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落实工作得到加强;院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方式不断改善,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工作氛围正在形成;廉政教育方式更加多样,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防腐拒变的能力进一步强化。
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查找落实“一岗双责”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举措;梳理分管、联系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洁建设清单,参加分管、联系二级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听取党风廉洁建设情况汇报并进行指导;2016年底向教职工代表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制定了《党委常委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实施办法》。通过整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强了对分管部门、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良好氛围;分层次开展廉政谈话成常态,做到了对党风廉洁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心中有数。
三是加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完善监督体系,建立职能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和纪委委员联系职能部门工作制;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和信访管理,制定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处置执行等具体工作规程;通过专项整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问责等方式,依规依纪处理问题;信访举报线索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作风问题举报核查专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干部“带病提拔”倒查等方面相关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增加纪委办、监察处编制、聘请党风廉洁建设监督员;认真梳理纪委监察工作职责事项,完善《纪委全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工作规程;加强与市纪委的联系与合作,邀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辉同志到学院指导工作,学院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主动到市纪委汇报巡视整改及纪检监察工作;与乐山市纪委共同成立了“廉政研究中心”,2017年立项课题15项。通过整改,学院监督体系得到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和信访管理更加规范,内控制度更加健全,与市纪委统筹联动更加密切,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
四是抓好二级学院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各教学院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班子述职述廉及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党风廉洁工作自查,找准问题并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洁常态化教育机制,固化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加强对重点岗位的风险排查,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各二级学院均设兼职纪检委员,并列席党政联席会;出台了《关于落实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通过整改,健全并逐步固化了二级中心组学习、廉政培训、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廉享读书交流会等多种常态化工作和教育活动机制,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学院制度切实落到了实处,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更加完善。
(二)党风廉洁建设方面
1. “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程序。严格执行《四川省省属高校基建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和基建投资计划,做好项目立项的报审报批;修订了学院《维修工程管理办法》,对维修工程进行分类管理,明确维修项目立项要求;进一步理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理顺立项工作程序,避免基建项目不按要求立项、不履行立项审批的情况再次发生。2017年起新建项目均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立项审批程序报政府相关部门立项。
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标工作。新设立招标中心并归口管理学院物资采购与招标工作;对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国有资产联系人加强招标采购政策的宣传教育;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选择实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比选确定学院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代理公司六家;将办公用品(复印纸)首次纳入政府采购。通过整改,实现了学院所有物资、服务、工程采购与招标的归口管理,学院在招标采购方面的制度更加健全,招标采购工作更加规范。
三是规范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决策程序。针对风雨操场建设项目论证不充分造成遗留问题,学院党委再次梳理研究项目酝酿、决策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更加注重发挥学院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在工程项目立项中的议事决策作用;更加注重广泛听取和充分吸收师生和公众意见,做到重大建设项目须经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教代会、工代会审议通过后,再由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巡视整改以来学院重大基建项目的决策和论证都按照《四川省省属高校基建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在基建项目论证过程中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加强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和环评专业性,2017年以来学院重大基建项目均经学院教代会执委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策。
2. “物资采购、财务及科研经费管理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二级学院设备采购管控。新设立了实验与设备管理处,明确了实验与设备管理处、招标中心及二级学院在设备采购管控中的职责;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要求二级单位开展实验室建设项目“必要性技术论证会”“可行性技术论证会”,并组织建设项目预立项、立项评审会,强化“事前申报”“事中监督”;成立实验室建设专家库,加强验收环节管理,明确对验收过程中不合理现象的处理方式;将验收清单、采购合同、资产入库单、购货发票一起作为财务入账的依据,切实加强设备采购各环节的管控;对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能实施专项审计,以审促管、以审促建、以审促效;对物电学院设备采购中履行验收手续不规范、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对时任院长给予了免职处理,对时任实验室主任给予二级行政事故处理,对采购后未及时使用和无法使用的设备逐一清理和处置。通过整改,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各项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未使用的设备已全部投入使用;各二级学院设备采购管理方面的风险防控意识明显提高。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报销,清理核销个人借款。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财务清算作出明确规定;着力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强抓会计基础工作,把好审核关;加大政策宣讲力度,重点开展了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公务卡使用相关规定的宣传;按照“谁借款、谁归还,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欠款情况分类开展清理、通报和催款工作,对个人原因的借款逐笔清理;进一步规范报销,强调各二级单位按照学院财务管理办法从严审批并及时核销,重申和强调各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进一步规范报销流程和审批手续。通过整改,财务报销程序审批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逐步规范;2014-2015年个人借款绝大部分已核销。
三是清查整改原后勤集团财务管理问题。核实维修工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并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调查;实施后勤改革,按照“管办分离、事企分离”原则,设立了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后勤集团、乐山师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师科公司”)进行指导和监管;2017年正式将后勤集团财务收归学院一级财务,实施集中、规范化管理;健全后勤集团、师科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漏洞、控制财务风险;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师科公司和后勤集团财务进行审计,今后还将定期实施全面审计。通过整改,师科公司和后勤集团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正在办理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的注销手续。
四是清查整改原后勤集团及师源公司资金结算不规范问题。清理并注销6个个人账户、停止使用15个对公账户;自2016年7月起,现后勤集团主要承担学院后勤与服务职能,不再开展校医院以外的任何对外经营活动;要求师科公司制定备用金制度,严禁将除额定备用金外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对于具有烟草专卖性质的商品统一采用对公帐户结算,严禁转入私人账户。通过整改,后勤集团、师科公司所有对外财务往来均采用对公结算,对外财务往来更加规范,师科公司严格按备用金制度实施备用金管理。
五是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在科研管理部门设岗专人负责项目经费管理,严把科研经费报销审核关;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院的联动与协调,建立科研经费使用与监督的管理体系;规范使用科研课题经费,做到先预算、再规范使用、后具实报账;加强国家、省有关科研经费使用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整改,学院科研经费专账管理、预算管理、项目配套经费管理、经费使用管理、结存与结余经费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教职工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3. “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整改
针对个别干部违规签批报销办公用品的问题,通过处级干部廉洁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考核、加强重点岗位的警示教育等措施,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纪律和作风建设;在财务人员中进行专题教育,强化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意识;加强办公用品管控,2017年起,一般办公用品由学院统一预算进行集中采购、统一保管,各二级单位按需领用,对在办公用品采购、领用中存在违纪违规的人员将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将办公经费的使用与办公用品的开支情况纳入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目前学院复印纸已纳入集中采购管理,各二级单位办公用品使用更加规范;党员干部的纪律规则意识明显增强。
针对学院《学报》编辑部原主任廖传江私自盗用学报刊号非法出版刊物的问题,在法院判决的基础上,学院对廖传江作出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组织学报编辑部全体人员学习刊物出版的相关规定,签订《遵章守纪承诺书》,并围绕该案开展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健全学报编辑部工作制度和规范。通过整改,学院审稿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学报编辑部人员思想素质有所提高,法律意识、纪律意识明显增强。
4. “学术成果考评存在漏洞”整改
针对学术成果考评机制不健全,对科研论文的合法性鉴定存在漏洞,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不严格的问题,学院启动建设并将于2017年运行学院科研成果数据库,提高科研论文的鉴定水平,实现学术行为的规范管理;加强宣传教育,责成科研管理部门编印《乐山师范学院科研论文合法性和学术行为规范手册》并广泛宣传,提高教师学术规范的意识与能力;健全制度,严格惩处学术不端行为;扣回教职工在非法套刊上发表论文所计科研分,并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5. “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整改
一是完善学院党风廉洁建设制度并强化落实。查缺补漏,修、制订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的有关规定》《关于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的意见》等制度;开展党风廉洁建设制度宣传,组织开展新提任处级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和廉政制度学习专题考核、“两准则、四条例”宣讲、毕业生党员廉洁教育、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警示教育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风险点排查,制定防范措施;督查和通报执行党风廉洁建设制度情况,严肃处理执行不力的单位及其负责人。通过整改,完善了学院党风廉洁建设的相关制度,在加强风险防控、廉政教育和强化监督等各方面建立起长效的制度反腐机制;营造了反腐倡廉良好舆论环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教职工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强廉洁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组织师生观看乐山市“廉政宣传周”优秀作品展,承办乐山市“廉政文化周”启动仪式;举办第二届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开展廉洁主题阅读分享活动,弘扬廉政文化,引领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开展新任处级干部廉政知识考试并将成绩记入廉政档案;转发省纪委、市纪委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通报廖传江案情,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组织全体学院领导、两委委员、新提任处级干部、主要岗位负责人赴四川省嘉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以制度教育和案例教育为重点,加强纪委办网站建设,建立“乐师廉享”微信群,扩大教育覆盖面;举办“清风”纪检监察论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通过整改,在院内营造了良好的廉洁教育氛围,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三是加强机制建设,严抓风险防控。修订了《乐山师范学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风险防控建设作为2016年学院纪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工作研讨的重要内容和2017年学院工作特别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二级学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情况纳入考核并作为各二级单位、干部、教职工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组织各二级单位开展了全面的廉政风险排查;加强纪检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专题研讨经费审查权限开放、经费公开等二级单位经费管理问题;将内部控制建设作为2017年下半年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安排了专项审计;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上就内部控制建设对各级干部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整改,干部职工强化了风险防控意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年度工作落实较好。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 “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整改
一是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全局意识。要求班子成员克服本位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开阔的视野思考和谋划学院发展;继续坚持落实学院领导班子谈心交心机制,力求达到互相理解、凝聚共识、增进团结、协调合作的目的;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务虚会议的形式,集体研讨事关学院发展全局的大事要事,集思广益、共谋发展。通过整改,班子成员比较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在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方面的不足,相互理解支持、团结协作的意识显著增强,在常委会务虚会议上班子成员对学院全局性事务能够各抒己见,有效集思广益,共同推动学院发展。
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支持配合。学院党委建立班子成员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和沟通协调制度,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效;班子成员及时协调落实跨部门工作事项,同时要求分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支持其他学院领导分管部门的工作;实行重大工作事项、制度性文件部门会商会签制度,促进各班子成员及分管部门间相互支持与配合;工作事项牵头部门主动组织研究落实工作任务,相关单位必须配合。通过整改,各部门逐步树立起既各司其职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又围绕大局齐抓共管的意识,部门间工作衔接更加密切。
三是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的论证,议题上会前要先充分酝酿。明确要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内各二级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常委会、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重大事项学院内公示制度,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整改,进一步明确了继续教育学院的运行与管理机制;学院重大基建项目的选址、投资、立项、重大变更等重大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并在事前充分酝酿;财务预算编制与调整更加规范、科学、审慎;群众代表特别是一线教师民主参与学院重大决策机制得以实施。
四是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议题上会前置程序,要求加强议题的前期调研论证和沟通协调,对酝酿讨论不成熟、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党政主要领导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坚决不上会;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在集体议事决策时不首先表态,不做引导性发言;议定事项时,与会人员需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记实制度,2017年起,党委常委会票决事项一律实行实名制。通过整改,有效促进了班子成员对非分管范围内事项的深入了解,学院领导集体议事决策时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更加充分,民主集中效果更好,决策更加审慎科学。
五是健全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议事决策机制。对各教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2016年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党建绩效考核;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一步修订并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制定出台《机关职能部门会议制度及议事决策规则》。通过整改,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机制和规则更加健全。
2. “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任用条例》《事业单位干部任用条例》及省委‘1+5’文件规定等的学习宣传。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面向本单位教职员工开展学习宣讲,对干部选拔的“六个凡必”、选拔原则、干部选拔的四个环节等做具体讲解和说明,并将相关材料上传到学院干部在线学习系统以供学习查阅。通过整改,干部职工对干部选任程序及方法的知晓度和理解程度逐步提高,能积极配合并支持学院干部选拔工作。
二是修订完善《乐山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主推荐范围,包括推荐对象范围、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明确提出专业技术岗转任领导岗位干部必须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调整了批量调整干部时的数量上报要求。新修订的《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与在民主推荐、专业技术岗位转任领导岗位干部任职资格、批量调整干部等方面与上级规定完全一致。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交流轮岗动议程序。在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2015年制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动议方案形成前,根据学院处级机构设置与干部职数配备方案,了解满足任职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任职意愿,征求有关领导和人员意见,做到研判分析有理有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起草动议方案,包含:理由、依据、职数审核情况、班子结构分析、人选分析及基本情况、建议意见等,重要岗位做到提前核查有关事项。2016年以来,凡是干部选拔交流轮岗均有动议方案,且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要求起草。
四是认真清理和整改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学院《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实施办法(试行)》,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严肃处理,对随机抽查核实有问题的同志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分别进行了补报、书面说明原因、批评教育等处理;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处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培训教育;要求组织部门参与抽查核实工作的同志熟练掌握省委组织部转发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特别是对漏报、瞒报的数量多少对应的处理措施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面向全体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就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的处理作了详细解读。通过整改,2016年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结果与2015年相比有明显改进,2017年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顺利按期推进。
五是规范干部兼职管理,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对学院处级及以上干部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建档,责令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兼职人员办理辞职手续。目前学院处级及以上干部校外兼职工作已纳入学院规范管理,现有领导干部校外兼职不符合规定的已向所在协会提出辞职申请,待协会召开年会后进行处理。
六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工作程序,任用材料及时归档。组织组工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严格按照规程选拔干部;在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党委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末位发言,在充分听取党委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后作出决定。三是严格选人用人纪律,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坚决查处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干部选拔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学院党委制定了《干部“带病提拔”倒查实施办法》;2016年以来选拔的处级干部的文书档案做到了边选拔边归档。通过整改,2016年以来干部选拔工作档案管理全部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各环节的材料保留完整,时间脉络、工作脉络清晰;干部受表彰和违纪处理的材料及时归入干部个人档案。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方面
1. “执行规定不严格”整改
一是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修订《乐山师范学院办公室办会制度》,进一步明确周会议规模和层级标准,巡视整改以来坚持执行周会议安排不超过4项的规定;尽量以通知公告、OA系统等途径征求意见、协调工作,尽量合并、套开会议;修订了《乐山师范学院公文处理实施办法》,通知类、公告类事项不再发文。通过整改,周会议安排数量减少;一般性通知、公告类事项没有再发文。
二是改进调查研究。继续坚持落实“学院领导每人每年开展调研不少于2次、召开座谈会、通报会不少于2次、参加联系教学院和分管部门的集体学习和专题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与联系学院和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谈心不少于2次,每年听课不少于8节”的规定;要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与1-2次所联系教学院的全体教职工大会;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师生情况、发现并解决问题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评议。通过整改,班子成员在二级学院调研时参与调研人员范围明显扩大,如正在进行的党建工作调研范围就扩大到了教学院相关科室、教研室、支部和普通工作人员,调研更加深入,更利于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是积极解决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问题,向省教厅专题汇报了解处置规定,因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学院目前继续对途锐车作封存处理,待省上出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后,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2. “‘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接待费报销“三单”制度。对《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管理,明确报销标准、报销范围、报销流程,对无“三单”、超范围的开支坚决不予报销;对2014年以来接待费报销再次自查;加强财务处审核岗位的业务培训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财务联系人的政策宣传,针对2014-2015年公务接待费报销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进行通报。通过整改,目前“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一事一报”制度,认真落实银行转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没再发现违反规定现象。
二是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抽查2016年差旅费(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报销情况,通报和整改报销不规范情况;从严执行差旅费报销“先审批后出差”规定,紧急(或特殊)情况应补充填报“紧急情况出差事项说明”,规范工作流程。通过整改,没有再出现出差审批不规范现象。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宣传,加大报销审核力度;开展专项自查和整改工作。
3. “‘庸懒散浮拖’问题仍然存在”整改
一是切实提高职能部门服务水平和质量。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整治庸懒散浮拖 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整改实施方案》;修订《乐山师范学院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理清职能部门工作内容和范围,杜绝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加强院部两级考勤,提高工作作风在部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推动建设教师公共事务中心和教职工信息数据库,优化教师事务的审批流程,整体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整改,机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有所提高,推诿扯皮现象明显减少。
二是增强领导干部开拓创新意识和能力。严格实施《乐山师范学院处级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对领导干部“庸懒散浮拖”现象严肃问责;出台并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从干部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等方面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对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查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清单并认真整改。通过整改,全院领导干部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有了较大改善,开拓创新意识逐步增强;正在强力推动解决一些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如学院附属幼儿园的建设已提上学院重点工作议事日程。
三是全力解决教职工住房“女神苑”房产证办理遗留问题。学院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加大了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力度,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已完成项目规划验收,力争抓紧时间完成房产证办理。
四是立行立改,解决教学设备陈旧、使用效果不好的问题。在驻巡期间更新44套多媒体教室投影仪后,紧接着完成了行知楼教学设备(设施)清理,拟定维修、更换设备(设施)清单。2017年完成了211台(件)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46台教学电脑的更新;建立教学设备运行巡检制度,健全师生意见反馈机制;设立公共教学设备(设施)维护和更新专项经费,保障公共教学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目前教学楼多数投影设备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师生反映投影等教学设备(设施)问题明显减少。
五是提升学院推动发展的内动力。班子成员在“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举措;大力宣传表彰对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干部,制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广大干部奋勇争先、干事创业;在2017年学院工作要点中加大了深化综合改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攻克制约学院发展难题等方面工作的推进力度,细化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任务落地。
六是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学院第三轮岗位聘任时,遵循“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分类管理”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鼓励轮岗交流,克服教职工在同一岗位时间过长产生的职业倦怠感;健全教职工职务职级晋升制度,打通各类教职工的职业发展通道,出台职员系列职级晋升、转岗竞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方面的制度;健全教职工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收入薪酬分配制度,突出业绩导向,提高教职工对薪酬的满意度;加大对教师师德、教学质量、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等突出业绩的奖励,建立起科学的教职工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丰富的教职工文体活动。通过以上措施,教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职业倦怠”现象明显减少。
(五)学院办学定位及指导思想方面
一是大力宣传学院办学定位、指导思想,推动落实办学目标。将学院的办学定位、“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纳入2017年党委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编入《学生手册》,并通过《乐山师院报》、校园网、微平台、广播电台、主题班会等途径在师生中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编印《乐山师范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体系文本汇编资料》下发到各二级单位组织学习;为新进教师做专题辅导报告,解读、宣传学院的办学方向、办学定位和奋斗目标,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等内容;将各二级单位推进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和绩效考核。通过整改,提高了学院办学定位及指导思想在师生中的知晓度,增强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坚持落实绩效工资政策,总体上继续强化落实收入分配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临时培训等其他劳务性收入的管理;执行全部绩效工资归口管理,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发放津补贴和奖金;加强对教学院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具体实施办法的程序规定和监控;对原后勤集团进行了改革,纳入学院统一管理,其绩效分配办法将主要参照学院制度执行。2017年学院将继续调整优化教职工绩效工资收入结构,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体系,切实落实分配政策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努力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和鼓励创先争优、注重业绩效率的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理清教学与科研间的关系,科学确定不同类型教师的科研任务。作为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学院根据发展实际努力提高科技竞争力,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开展科学研究,科研与教学二者同等重要。学院研究制定《乐山师范学院科技提升计划》,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和支持力度,引导教师转变观念,积极主动从事科学研究;引导教师科学定位,降低教学型教师的科研任务量,同时显著降低四级及以下岗位的科研任务,不同类型教师的科研任务量更加合理。通过整改,学院新一轮岗位聘任时,完成了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型3种类型岗位的合理分流,激励教师发挥所长,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做出业绩。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针对巡视和自查中比较突出和反映集中的问题,学院党委分类开展了专项整治,主要包括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工作专项自查和整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规范财务报销专项整治、原后勤集团有关问题专项整治、规范采购工作专项整治、基建项目立项报批和项目论证及执行民主集中制问题专项整治、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和学术成果考评专项整治。
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中,均成立了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工作机构,通过开展全面自查工作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落实督查工作,各类专项整治均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学院党委积极配合、协助乐山市纪委调查处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乐山市纪委已立案8人,给予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一名中层干部被免职。
学院党委在接受省委第四巡视组专项巡视期间,共接到8份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信访件,反映问题27个,学院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的标准进行分类处置。截至目前,已经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的问题20个,属实的7个。针对反映属实的7个问题,已函询2人,提醒谈话1人,约谈6人,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初核发现问题属实但不够纪律处分的给予诫勉谈话5人,责令限期整改 1人,对原后勤集团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部门年度考核由良好降为合格。
五、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情况
(一)强党性压责任,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学院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是发挥党委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根本途径的理念,按照《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落实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学院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责任,既坚持民主集中制又分工负责,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不断增强和牢固党员干部及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干部的培训培养,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使基层党支部服务能力强、创新活力足、工作实效好,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二)严治党严问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要牢牢抓住履行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学院党委要严格落实《乐山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书记、院长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分管范围职责,纪委监督检查职责,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各级责任落实到位。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紧扣三个环节,聚焦“六大纪律”,对学院的违法违纪现象保持高压态势,用身边的事教育好身边的人,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以及打政策规定“擦边球”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中“庸懒散浮拖”现象的督查处理力度,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三)抓关键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坚决落实“六个重视选用”“六个坚决不能用”“六个坚决调整”的要求,旗帜鲜明地宣传正确的用人导向。坚决按标准和程序选拔干部,主动将其置于师生群众监督下,按照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建立定期轮换、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让更多的好干部脱颖而出,为学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住领导干部中的“关键少数”,用好制度杠杆,建立完善干部选用考核制度和评价制度,营造各级管理干部要谋事、谋大事、谋公事、谋成事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加大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制定并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培训,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干部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履职能力。
(四)凝共识谋发展,全面开创学院事业建设新局面
学院党委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学院发展的正确方向,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学院工作全局。要通过大力学习宣传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乐山师范学院章程》、办学定位和“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凝聚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力量,达成发展共识,形成发展合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党的建设有关精神,建立健全学院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办学治校水平。要依据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专题规划,持续深入地推进综合改革和转型发展,制定并实施学院整体转型发展行动计划。要继续深化教职工关心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教学改革、科研体制和分配制度等领域的改革,制定推动学院各方面协调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回应和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与期盼。特别要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建设大学城的重大机遇,根本改善学院发展空间、办学硬件严重不足等“瓶颈”问题。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抓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让整改成效体现在学院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实效上,促进学院各项工作不断完善,积极开创学院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