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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 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11

关于评选2016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

通 知

各教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乐山师范学院校园文化建设五年规划》(乐师院委办〔20132号)的精神,不断推进并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文化品位,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2016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活动。

一、申报范围

各学院、各单位2016年及以前已立项并完成的校园文化建设项目,但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表彰的不再申报。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弘扬我校文化传统和大学精神的举措和实践。

2.校风、教风、学风、文风、会风、作风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3.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的思路和探索;

4.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大活动、主题教育等的做法和经验。

5.校内外文化传播交流的实践、经验与成效。

6.开拓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新方式、新途径的经验。

7.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验、特色和亮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得到师生广泛认可,有较为明显的示范作用,可以借鉴推广。

2. 申报材料请于201752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彰。

3. .每项申报成果需详细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可辅以一定的影音、图像等材料,并制作5分钟内的成果汇报PPT。材料电子文档和PPT一并报送宣传部。


联系人:任老师    邮 箱:xuancb@lsnu.edu.cn ,562696852@qq.com


乐山师范学院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下载:

/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70511/2017051117382834283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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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