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
通 知
各教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乐山师范学院校园文化建设五年规划》(乐师院委办〔2013〕2号)的精神,不断推进并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文化品位,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2016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活动。
一、申报范围
各学院、各单位2016年及以前已立项并完成的校园文化建设项目,但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表彰的不再申报。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弘扬我校文化传统和大学精神的举措和实践。
2.校风、教风、学风、文风、会风、作风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3.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的思路和探索;
4.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大活动、主题教育等的做法和经验。
5.校内外文化传播交流的实践、经验与成效。
6.开拓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新方式、新途径的经验。
7.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验、特色和亮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得到师生广泛认可,有较为明显的示范作用,可以借鉴推广。
2. 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彰。
3. .每项申报成果需详细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可辅以一定的影音、图像等材料,并制作5分钟内的成果汇报PPT。材料电子文档和PPT一并报送宣传部。
联系人:任老师 邮 箱:xuancb@lsnu.edu.cn ,562696852@qq.com
《乐山师范学院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下载:
/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70511/20170511173828342834.docx
党委宣传部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