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山师范学院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7年4月28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乐山师范学院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乐山师范学院
2017年5月3日
附件
乐山师范学院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6]3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教[2016]10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各项部署,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我校“十三五”事业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战略部署,在全校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增强学校师生员工法治观念,着力提高师生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为构建和谐校园和学校全面推进综合改革转型发展、争创省属一流大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按照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通过在全校开展扎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增强全体师生员工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增强全体党员师生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全校基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为全面完成学校“十三五”规划任务和第三次党代会提出 “争创省属一流大学” 的奋斗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服务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学校“十三五”事业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营造学校转型发展、争创一流的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以师生的法治需求为导向,通过通俗易懂、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广大党员师生掌握、遵守、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3.坚持分类实施,点面结合。针对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精准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进课堂”“进寝室”“进社团”,推动普法工作全覆盖,努力营造人人守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深度融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于法律服务和法律实践等活动中,引导广大党员师生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5.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治素养和干部法治观念。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准确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增强全校师生参与全面深化法治四川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六五”普法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党员和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科技、文化、教育的法律规范和行政法规;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学习宣传国防法律法规,加强师生国防安全教育;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少数民族师生统一战线工作,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加强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环境保护、防灾减灾、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和谐发展;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积极引导师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党员师生尊崇党章,维护党章权威;深入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党员自觉尊崇、模范遵守和坚定捍卫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
(二)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学风、教风、校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思想道德水平。
(三)加强法治实践,提升用法水平。继续开展“模拟法庭”、法律志愿服务、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活动,定期举行师生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演讲比赛、法律辩论赛等,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用法水平。
(四)注重法治文化建设,提高法治教育的持久性。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融入校园文化,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创作师生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题活动。
三、工作举措
(一)推进“法律三进”活动
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保证法治教育时间;深入开展法律“进课堂”“进寝室”“进社团”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培养法治观念。
(二)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
依托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组建“法治宣传教育学生宣讲团”,深入各教学院新生中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进行覆盖式普法教育;结合大学生最常见的法律问题和发生在身边的实际案例,由校团委牵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班团会、社团活动、第二课堂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讲活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建设。
(三)实施校园文化建设“法治宣传”专项行动
每年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单列“法治宣传”项目,完善校内法治教育的橱窗、宣传栏、张贴画等,营造良好的体现法治文化的校园环境;结合学生认知特点,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巡讲、辩论会、模拟法庭、法治教育微电影的拍摄与展播、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等校园普法活动;结合安全、禁毒、国防和防止校园欺凌等专题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
(四)推进法治宣传“互联网+”建设
构筑集校园网、新闻文化网、学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QQ智慧校园、电子阅报机终端等为一体的“互联网+”普法新媒体集群,为师生获取法治资讯、参加普法活动、在线解答法律问题等提供便利,实现指尖上学法、普法。
(五)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学习宣传
以学习宣传学校章程为重点,广泛宣传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成果,广泛宣传《“十三五”学校基本制度建设专题规划》,广泛宣传学校加强内部控制的制度规范,引导师生员工深刻认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要义,深刻理解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的关键举措。
(六)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航”行动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坚持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加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全面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一)普法对象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师生员工,重点是领导干部和学生。
(二)工作要求
1.全校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2.领导干部要围绕着力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和能力。
3.教师要围绕切实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突出对《高等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知识产权法》《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教师恪守学术道德、依法从教和育人的法治意识和水平。
4.管理人员要围绕着力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根据各个部门的性质和工作特点,深入开展与本单位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5.教辅及工勤人员要围绕着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重点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工作程序和安全意识,提高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学生要围绕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与大学生成长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规划从2017年开始分三个阶段实施,到2021年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5月底前)。根据国家、省、市“七五”普法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做好“七五”普法实施的准备工作,建立学校“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七五”普法规划,明确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为全校实施“七五”普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1年)。根据学校“七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学习任务和普及进度,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得力、督促到位,确保“七五”普法内容的完成。2019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2021年上半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查漏补缺、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下半年)。学校将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对全校“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经验总结和评估验收工作,对在“七五”普法中做出成绩的教学院和部门进行表彰。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省、市“七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准备。
六、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普法教育、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武装保卫部、教务处、人事处、校工会、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宣传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宣传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联系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事项。
(二)健全完善制度
1.完善年度法治教育学习宣传制度。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和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实际,将法治教育的内容列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及时制定和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继续通过在全校师生员工中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法律大讲堂、知识竞赛、辩论赛等形式予以落实。
2.完善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体系,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在教师任职培训、岗位培训、校本培训中,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学时。
3. 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按照四川省“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年度预算中设立“七五”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普法宣传资料编印、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和经验推广,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等,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实行“七五”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与任务,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价考核制度,把“七五”普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合起来统一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