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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口述•乐师记忆”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24

关于开展“口述·乐师记忆”创作征集活动的

 

乐师院委宣[2017]3号

   

    学校即将迎来40周年华诞,为收集保存学校近40年来发展故事、传承弘扬“弘毅自强 笃学践行”的校训精神,为学校争创省属一流凝聚力量。学校决定,从即日起,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口述·乐师记忆”创作征集活动,推进学校校史文化建设。

一、活动目的

回溯乐师记忆,探寻校史源流,重温创业故事,细数沧桑巨变,振奋乐师精神,凝聚师生力量,巩固发展成果,谋划强校之道,为我校争创省属一流大学的目标早日实现,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校史沿革

乐山师范学院各个历史时期:乐山师范专科学校(19782000年);乐山教育学院(19782000年),1940年秋由国民政府创建的四川省立乐山师范学校;乐山师范学校(19761998年);乐山师范学院(2000—至今)。(见附件:《校史源流图》)

三、创作原则

“口述·乐师记忆”是学校历史档案的有益补充,要本着对学校历史和现实负责的态度,以“叙述真实、口述有效、兼顾档案特征、注重声明及版权”为原则进行创作。

四、征集内容

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历史沿革追忆校史,与上述过程有关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学校变迁、教育思想、办学方略、为学之道、师德师风、师生情谊、同学趣事、成才故事、发展成就等,都可以作为“口述·乐师记忆”的创作内容。其中,重点创作征集“口述校史”和“师德卌年故事”。

五、征集对象 

  乐山师范学院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学生家长以及关注乐山师范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六、征集要求

(一)口述内容务必真实、生动、形象、具体;

(二)“口述·乐师记忆”需要提供口述内容电子文档(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纸质文档)和口述录音,字数不限;

(三)书写不便的离退休老领导、老职工,可指派人员代为整理撰写回忆文档,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口述录音。

(四)“口述校史” 征集要求

1.各学院或部门推荐2-5名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亲历者或见证人(教职工或校友)作为校史口述人,2017420日前将名单报送宣传部(附联系方式和口述大概提纲);

2. 其“口述校史”内容要具有断代意义和档案特征;

3. 由宣传部根据口述内容统一进行音视频录制:撰写采访大纲、确定采集形式、确定权属、执行口述、主持人控场、口述成果的后期整理等流程规范地开展。

(五) “师德卌年故事”征集要求

1)用文字和声音真实记录和讲述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发生在身边感人至深的师德故事;

2)创作形式不限,“照片故事”创作需要提供照片1-2张。

六、活动形式

(一)学校将在《乐山师院校报》、沫若之声和校园网开辟“口述·乐师记忆”专栏,择优署名发表校史回忆文章和录音。

(二)入选作品由学校统一制作口述音视频,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征集入选的文档和录音将作为学校档案资料予以保存。

七、投稿要求

(一)文稿、音频或照片发宣传部邮箱:xuancb@lsnu.edu.cn,并注明“口述·乐师记忆”或“口述校史”或“师德卌年故事”征集等字样。

(二)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毕业(或在校工作)时间、所学专业班级(或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 

(三)活动时间:自即日起开始收稿,至2018420 (活动结束后也随时收稿) 

(四)联系方式:

宣传部(电话:0833-2276347  邮箱:xuancb@lsnu.edu.cn

档案馆(电话:0833-2276066  邮箱:dangag@lsnu.edu.cn 

附件:《校史源流图》

 

 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乐山师范学院档案馆

2017322

     《校史源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