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乐山师范学院校史馆文图布展基本完成,现面向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有关学校各个时期(乐山高师班、乐山师专、乐山教育学院、乐山师范学校、乐山师范学院等)珍贵历史资料及实物。
一、征集内容
1.各发展时期学校历任校领导、各专家教授等的任命书、聘用书、获奖证书(件),论著、有代表性的书信手稿、工作笔记、日记、教案、证书、公务信函、公务照片、音像资料、报道材料以及反映他们个人精神面貌、工作治学态度等方面的照片和使用过的实物等。
2.国家、省市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文稿、题词、批示、手迹、录音带、录像带、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史料。
3.学校历史上各个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和学校早期使用的校牌、印章、校徽、纪念章等纪念品。
4.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实物或照片。
5.学校各类重大活动收到的有价值的贺信、贺电和礼品等,以及师生员工和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省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的文字材料(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音像资料等。
6. 教职员工和校友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有关证件(如,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等)和校内使用的票证(如,饭菜票等)。
7.各个时期教师和学生参加的校园内外实习、教学、科研、文娱、体育、政治学习等活动的照片和实物(特别是专科时期)。
8.各个时期历届毕业生的合影照片、纪念册等。
9. 学校各个时期的重要出版物(含早期出版的一般文献资料)。
10. 反映或记录学校昔日校园风貌、建筑物改建的照片或文字材料以及带有以前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11.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的报道资料以及反映或记载学校校友和师生员工重要成就的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刊、报纸等)。
12.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典型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方式
1.欢迎捐赠实物原件。
2.如果捐赠的各类校史资料中,本人欲亲自保存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学校复制(印)后归还原件。
3.学校将对捐赠或提供资料者颁发捐赠证书。
竭诚感谢广大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发展建设的关注,感谢你们对校史馆建设的积极支持。
三、征集时间
2017年1月6日起。
四、捐赠地点及联系方式
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任老师 (0833)2276347
乐山师范学院校友总会 王老师 (0833)2276171
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乐山师范学院校友总会
二○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