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7年10月30日党委宣传部《关于实施校史馆开放日的通知》要求,结合第十一周办公OA系统申请情况,经党委宣传部审核,对第十二周校史馆参观接待作出如下安排:
一、对象: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分党校第三十六期
二、时间: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2:30——4:00
三、接待人员:曹旭(宣传部)15883364095;单敏(政法学院)6855; 曾云超(外国语学院)13890768106,杨婷婷(美术学院)617
四、地点:校史馆(北校区实训大楼A区二楼)
五、相关要求
(一)请参观单位要严格按照《党委宣传部关于实施校史馆开放日的通知》有关参观纪律的要求,认真做好全体参观人员的纪律提醒与教育。
(二)请参观单位负责人提前5分钟在校史馆组织好参观队伍,并根据校史馆接待人员的指令,排队依次入馆参观。
(三)未尽事宜,请参观单位负责人提前与校史馆接待人员联系沟通,做好有关工作的协调安排。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