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学校在弘毅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两代会”提案交办工作会。涉及到的提案办理部门人事处、基建处、教务处、校体委、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实验设备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地方合作处、保卫处、学生处、校工会、宣传部、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团委等单位负责人与28位提案人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学校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谢春明、金澎、张继兰、付义强。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陈立志同志主持。
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谢春明同志首先对第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进行了说明:我校第三次“两代会”于2016年6月16-17日召开,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规定,校工会于6月1日在校园网发布了《关于第三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的通知》,到6月16日提案征集截止时间,共征集提案39件。9月18日下午,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进行审核,在征集到的39件提案中决定立案31件(其中:合并办理提案8件);2件提案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第5条第2条规定未予立案,改为意见与建议,由相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在所立31件提案中,其中:涉及学校事业发展的提案有14件;涉及教学、科研方面的提案有6件;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提案有5件;涉及民主管理的提案有6件。
会上,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张峰同志代表学校教代会对31件提案进行了当众交办,将提案逐一交到17个提案办理部门负责人手中。
陈立志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强调,他说:“第一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提案交办会是我校的优良传统,认真办理提案是我校各部门积极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两学一做”的重要体现,因此,各提案办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一把手”为提案办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二要加强提案的办理与落实。提案是“两代会”后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每个部门要逐条研究,认真加以落实。凡是符合政策法规与校规规定的提案,要坚决予以落实;对于政策允许但我校条件目前尚无法解决的,要做好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创造条件,动员各方力量,逐步加以落实。第三,要保证提案办理的时限性。各办理部门要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案的办理与回复,各提案办理部门要积极与提案人达成共识,并积极宣传学校有关政策,同时也希望提案人站在学校和全局的角度,理解不能尽快落实与办理提案存在的客观困难。第四,校工会和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提案办理过程中的跟踪与督办,同时积极做好提案办理完成后的汇总及公示工作”。
会议最后,提案办理部门与提案人在会议现场进行了面对面的进一步沟通交流。